青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2025-12-17 20:55:21

现因我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1222日。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7:00。

(二)报名邮箱

sdzwyfzp@163.com

(三)报名需通过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

1.《报名表》(附件2)的WORD电子版和打印后本人签字的扫描版。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备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如有);

5.《报名表》中“主要工作业绩或在校期间表现”所对应著作、论文、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应届及毕业三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还需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打印后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经网上资格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或面试。

3.面试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交留存)。如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知识以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

2.特种设备检验岗符合条件且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六项检验证书中至少一项)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除上述人员外,初审通过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安排。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面试根据笔试情况进行安排。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者放弃,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与青岛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办公地点需服从公司安排。

3.新录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委托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招考工作。应聘者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及特殊工作安排等,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或相关招聘流程。

3.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4.咨询电话:0532-80930372。


附件1:
附件2:


青岛市市北区连云港路33号1230户 联系电话:400-0532-600 鲁ICP备17006907号-1

Copyright © 2009 山东中威永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专业打造社保与公积金代缴服务平台,一站式社保代缴